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物博物館工作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中央九部門《關于推進博物館改革發(fā)展的指導意見》有關內容,根據(jù)《博物館條例》《博物館定級評估辦法》《博物館定級評估標準》的有關要求,經報請國家文物局同意,中國博物館協(xié)會印發(fā)《關于開展第五批全國博物館定級評估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于2024年組織開展第五批全國博物館定級評估工作。
本次評估等級包括國家一級博物館、國家二級博物館、國家三級博物館,博物館可根據(jù)自身情況選擇申請參加相應等級的評估。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正式登記、經所在地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備案,具有文物、標本和其他藏品的收藏保管、科學研究、陳列展覽、教育傳播功能,向社會開放、正常運行36個月以上(2021年1月1日前成立開放)的各類博物館,均可申請參加定級評估。
《通知》明確了評估原則和工作方式,規(guī)定了評估時點和評估周期,對所需評估材料內容和具體申報程序進行了詳細說明。為做好本次評估工作,中國博物館協(xié)會組織編制出版了《博物館評估工作指南》,并于2023年12月中旬在中國博物館協(xié)會網站上陸續(xù)發(fā)布評估相關培訓課程,以協(xié)助參評博物館更好地理解評估標準有關內容。